按照镜湖区委统一部署,12月15日至16日,区委第一轮巡察2个巡察组分别向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文化馆、区环卫所、区科技局、区科协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燕,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正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区委巡察办同志分别参加。
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随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胸怀“国之大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通过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推动解决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增强“肩上有担、心中有责”意识,以务实踏实、忠诚履责的担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把巡察反馈作为做实“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一招,牢牢牵住责任“牛鼻子”。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建立“三张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规范整改。要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梳理,确保措施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