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干部是党和政府在村(居)工作的形象代表,是村(居)事务的执行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离群众最近,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公信力,更事关群众切身权益和利益。
近日,全市正在深入开展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张家山街道三山里社区纪委为此在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中,督促民政专干认真逐户审核复核低保情况,发现条件不符的对象立即取消,努力做到不重不漏,应保尽保。坚持低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同时通过社区公示栏等窗口给予公示告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有序、公开、透明化村(居)的 “小微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