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区委组建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芜湖火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处、镜湖宜居公司、芜湖市金旅公司开展了为期40天的巡察。2020年1月22日,各巡察组分别向所巡察的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修木、副组长张正飞、区分管领导等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人员、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自觉性;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五是抓好责任追究,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表态发言时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问题清单;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三是结合中心工作,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