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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问题是否全部归类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如何定性?

        时间:2019-08-09 22:3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问:“四风”问题是否全部归类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正是纠正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具体抓手。2017年1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后,各地区各部门均印发了规范本地区本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是目前认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本遵循。执纪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中央纪委定期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主要类型有8类,即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和其他问题(包括“提供或者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根据上述情况分析,以往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集中在“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几年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已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定的几类问题,并未能完全涵盖“四风”问题的全部具体表现。当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已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应当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是反“四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应有之义,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过程中,必须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联系在一起,并作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点,在实践中准确把握、仔细甄别,并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问: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如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存在,应如何定性?

        答: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按照执纪实践,原则上以被审查调查人所涉金额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所占比重大小区分情况进行表述:(1)如所涉金额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所占比重更大,一般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所涉事实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同时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所涉事实作为情节表述(即“此外……”),并对所涉财物一并予以登记上交处理,但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所涉事实已查明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该事实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作为事实表述(即“此前,还收受……”),并对所涉财物予以收缴;(2)如所涉金额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所占比重更大,一般将全部事实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并在事实中写明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的具体金额。(钟纪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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