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是全国闻名的旅游胜地,他们会不会有公款旅游的问题存在呢?”四川省泸县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农林局开展巡察工作,小聂像往常一样对财务账簿进行常规检查,一张写着“到甘肃敦煌进行人事考察”的差旅费报销单引起了他的注意。
小聂随即仔细查看了报销单的附件,报销费用是该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到甘肃省敦煌市考察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产生的。
“考察一个人用得了6天时间吗?”正当小聂打算翻篇继续检查其它账簿时,旁边的同事小崔突然发问。
“是呢,现在交通这么发达,考察人员一般来回路上各用1天,考察用1天,也就3天时间嘛。”小崔这一提问使小聂意识到此事肯定不那么简单。
随后,小聂将该情况向巡察组组长老张作了汇报,并将相关报销凭据复印件一并附上。
“老何同志,麻烦你就之前去甘肃敦煌考察新进事业编制人员的事情给我们写个情况说明。”当天下午,老张便找到该笔费用报销单当事人县农林局人事股股长何文惠,并要求何文惠对该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很快,何文惠将情况说明交给了巡察组。据何文惠解释,她和人事股同事徐登明、李朝霞三人一起到甘肃省敦煌市,对本单位新招事业编制人员进行人事政审,经过查询,成都市与敦煌市的往返航班并非每天都有,一行人只能预订3月2日早上6点成都市到敦煌市的机票和3月6日敦煌市返回成都市的机票,且他们于3月1日在成都市双流机场住宿一晚,所以费用报销单上的出差时间是3月1日至6日。
看似完美的解释,事实上却没有那么容易过关。何文惠不知道,老张在找她谈话后,也找到了被考察当事人,请他对考察情况作出说明。
被考察人在情况说明中告知,他老家在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城,何文惠一行的确于3月左右到文县对他进行了考察,考察用时大约半天时间。从泸县到文县需到成都市中转,但全程大约只需要10小时车程。
“车程10小时,考察半天时间,何文惠一行选择乘坐飞机反而还用了6天时间......”老张将两纸情况说明一对比,越发感到疑惑。
最后,老张通过互联网查询得知,成都市距离文县约400公里,成都市距离敦煌市约2000公里,敦煌市距离文县约1700公里,地理位置上看,文县在成都和敦煌之间,从成都到文县,完全没必要路过敦煌。这样看来问题便显露无疑。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按规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泸县纪委监委。经查,2016年2月,泸县农林局人事股股长何文惠及工作员徐登明、李朝霞一行3人,到甘肃省文县对本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开展政审工作,经徐登明提议,何文惠、李朝霞同意,借机前往敦煌多处旅游景点游玩,并以出差名义报销旅游费1.6万元。2018年9月,徐登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文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朝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全部退还。
何文惠反思说,“作为人事股的负责人,纪律意识淡薄,在外出政审前未向分管领导汇报考察路线,默许同意并参加绕道旅游,损害了单位声誉,我懊悔不已。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深刻反省,加强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纪委监委 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