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市县巡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政治巡察、强化责任担当,在发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聚焦用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市县巡察是完善巡视战略格局的重要一环,在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党内监督“探头”作用。十八届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工作,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市县巡察全覆盖任务的督察指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市县党委作为具体落实者,必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作为分内要务,尽应尽之责,切实抓在手上,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市县巡察的一个特殊意义,就是通过巡察干部走村入户、听取意见,把党内监督送到群众家中、送到群众炕头,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深入推进市县巡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的权威来自党组织,巡察的力量来自广大群众。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群众对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感受深、意见大,要把精准发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市县巡察的聚焦点和发力点,持续抓下去。当前从全国面上情况看,有3方面问题要高度重视、持续整治。一个是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已经专门对此作了部署,必须盯住抓、下功夫抓,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一个是涉黑腐败问题,对充当“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有一个是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巡察工作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关键要在“实”字上下功夫。要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防止巡察工作表面化、形式化。要注重调查研究,既要总结、学习、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办法,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又要结合基层特点,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创造新鲜经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要在强化整改上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不断深化标本兼治。解决问题成效要由群众评价,群众高兴、满意就是检验标准,努力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巡视巡察也永远在路上。巡察工作是一个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的过程,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实抓长、久久为功,保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和精准有效。
要统筹协调、联动协作,专项治理、市县巡察、日常监督同时用力、同向发力,形成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大合力。要抓住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本地表现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通过发现问题、治理问题,形成震慑效应。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也要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用力,用好纪律和法律武器,积极探索监督权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和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常态化监督。要推动专项治理、市县巡察、日常监督相互结合、相互贯通,使监督成为常态,使权力在监督下运行,确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到实处,确保党的各项好政策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