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发现】
2018年4月,绩溪县临溪镇纪委收到县纪委移交的有关该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程道明的问题线索材料,随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
【情况核查】
经查,程道明在担任瀛洲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1年收受推销宣传印刷品业务员刘某现金1000元和价值188元纪念币一套;在2012年瀛洲镇卫生院装修期间,收受空调供应商协调费2000元;在2012年瀛洲镇卫生院改建期间,收受施工方给予的协调费3000元,其中2000元用于协调改建施工方与当地群众之间矛盾,余款用于个人开支。同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
程道明身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和乡镇卫生院院长,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临溪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程道明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卫计委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卫生院院长职务。
【违纪者说】
程道明在检讨书中写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卫生院院长,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与不安,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可是后悔解决不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吸取教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端正思想作风,同时加强学习,强化自己的纪律规矩和法律意识。”
【执纪者说】
有些党员干部在初次违纪或者违法的时候,心里总想着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不会有人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知道,从而漠视党规党纪,直至犯下大错,最后直至被审查方才后悔不已。本案中的程道明正是如此,第一次面对诱惑时因一念之差,认为金额不多,又没有他人知道,故而没有拒绝,慢慢演变到后来被查处时才追悔莫及。虽然其违纪时间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后汉书》中记载了东汉杨震着名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典故。党员干部只有时时刻刻以杨震的“四知”警醒自己,无论做何事,都会被人知晓,才能敢于对违法乱纪行为说“不”,真正做到清廉为官、一身正气。(宣城市纪委监委)